尊敬的客戶:
為給您提供更加豐富、優質的金融服務,提升服務體驗,我行擬新增小額信用購分期業務服務項目,調整出口信用證、進口信用證、匯出匯款、出口托收、進口代收、保理、同業代付及福費廷等部分服務項目的基準價格,取消供應鏈金融服務和國內貿易融資業務綜合服務等服務項目。具體如下:
一、新增小額信用購分期業務服務項目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
105011 | 小額信用購分期業務手續費 | 協議定價 | 為小額信用購客戶提供消費分期及賬單分期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二、調整出口信用證部分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6004 | 出口信用證 | 保兌信用證(含通知費) | 按保兌金額的0.15%/季收取,最低300元/筆,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 | 為他行開立的信用證加具保兌。 | 市場調節價 | |
206005 | 驗單(出口驗單) | 按驗單金額的0.125%收取,最低200元/筆 | 提供單據審核、系統處理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三、調整進口信用證部分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6007 | 進口信用證 | 開證 | (1)有效期三個月(含)以內的,按開證金額的0.15%收取,最低200元/筆。 (2)有效期超過三個月的,按授信情況、資本占用及風險程度對超出部分每三個月增收0-0.25%,不足三個月按三個月收取。 | 提供信用證開證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 |
206009 | 承兌、延 期付款承諾 | (1)按承兌金額或延期付款承諾金額的0.1%/季收取,最低200元/筆,不足一季按一季收取; (2)低風險開證業務一次性收取200元/筆。 | 為客戶提供遠期信用證延期付款信用證提供承兌、延期付款承諾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四、調整匯出匯款部分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6017 | 匯出匯款 | 匯出匯款 | 按匯款金額的0.1%收取,最低50元/筆,最高1000元/筆,系統內同城匯款免費。 | 提供匯出匯款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五、調整出口托收部分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6021 | 出口托收 | 跟單托收 | 按托收金額的0.1%收取,最低100元/筆,最高2000元/筆。 | 提供跟單托收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六、調整進口代收部分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6026 | 進口代收 | 跟單代收 | 按代收金額的0.1%收取,最低100元/筆,最高2000元/筆。 | 提供跟單代收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七、調整保理部分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6029 | 保理 | 進口保理進口商保理傭金 | 保理金額的0.2%-2%。 根據全年保理應收賬款量大小、單張發票金額及數量、買家風險大小、賬期長短等因素確定具體收費標準。 | 提供進口保理業務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 |
206031 | 出口保理出口商保理傭金 | 保理金額的0.2%-2%,另加收進口保理商手續費。 根據全年保理應收賬款量大小、單張發票金額及數量、買家風險大小、賬期長短等因素確定具體收費標準。 | 提供出口保理業務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八、調整福費廷部分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6033 | 福費廷 | 福費廷 手續費 | (1)國內證項下:按協議價格收取,最低300元/筆; (2)國際證項下:福費廷金額的0.1%-3%,最低50美元/筆。 | 無追索權地購買遠期信用證項下已承兌/承諾付款的應收賬款的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九、調整同業代付服務項目基準價格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
206050 | 同業代付手續費 | 代付金額的0.5%-3%。 | 為客戶提供尋找代付渠道、業務協議審核、辦理同業代付等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
十、取消供應鏈金融服務、國內貿易融資業務綜合服務
項目編號 | 項目名稱 | 基準價格 | 優惠措施 | 服務內容 | 定價形式 | |
203030 | 國內信用證業務 | 國內貿易融資業務綜合服務費 | 按協議價格收取 | 為客戶提供一定期限的國內貿易融資業務綜合服務,包括但不限于融資方案設計、金融產品推薦、行業分析等服務。 | 市場調節價 | |
204012 | 供應鏈金融服務 | 協議價格 | 工信部、統計局、財政部、發改委四部委口徑微型、小型企業免收。 | 我行應客戶申請,提供個性化、定制化供應鏈金融服務,包括不限于供應鏈金融系統服務、平臺搭建、信息管理、風險管理、產業鏈資源優化整合、個性化和定制化的供應鏈管理服務方案。 | 市場調節價 |
上述新增、調整及取消服務項目:第一、七、八項的公示期為2020年12月3日至2021年3月2日,自2021年3月3日起開始執行此基準價格,公示期內仍執行原基準價格;其他服務項目自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基準價格。
公示期內如有疑問或意見建議,請撥打我行全國統一客戶服務熱線95186。
特此公告!
2020年12月1日